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畜牧)发展(服务、推广)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出证系统功能,强化动物检疫数智化监管效能,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系统中建立动物检疫出证异常情况预警功能模块,各地要根据《湖北省动物检疫出证异常情况预警指标》(见附件),加强对预警数据的日常核查及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动物检疫数据质量。
附件:湖北省动物检疫出证异常情况预警指标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湖北省动物检疫出证异常情况预警指标
一、申报产地检疫数量阈值控制
(一)猪:仔猪单张检疫证明数量大于1000头、商品猪单张检疫证明数量大于500头。
(二)牛:肉牛单张检疫证明数量大于200头,孺牛单张大于300头。
(三)羊:单张检疫证明数量大于500只,羔羊单张大于700只。
(四)禽(鸡、鸭、鹅等):雏禽(用于饲养)单张检疫证明数量大于5万只(夏季)、6万只(冬季);肉禽(用于屠宰)单张检疫证明数量大于1万只。
二、动物检疫证明有效期控制
(一)动物B证、产品B证有效期超过1天,预警。
(二)动物A证、产品A证有效期超过7天,预警。
三、动物检疫证明作废时限控制
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后:24小时内,允许作废;24小时后,不得自主作废,如确需作废需县、市逐级审核并上报至省级批准。
四、动物检疫证明(A证)打印时间限制
已保存未打印的检疫证明,保存时间超过24小时实行预警,超过48小时不允许再打印。
五、运输车辆预警
(一)对上次超过检疫证明有效期后仍未落地核销的运输车辆,再次申报检疫时,进行预警。
(二)对30天内超过30车次承运A证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运输车辆,进行预警。
(三)对30天内超过90车次承运B证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运输车辆,进行预警。
(四)对明显超出动物或动物产品核载能力的运输车辆,进行预警。
六、官方兽医预警
(一)出具动物检疫B证同时向目的地官方兽医发送信息提示;超过12小时未落地核销向目的地官方兽医发送信息预警;超过24小时未落地核销向起运地官方兽医发送信息预警。
(二)对30日内超过3张未落地核销检疫证明的目的地官方兽医,进行预警。
(三)对超出出证权限和出证范围出证的官方兽医,限制出证。
七、养殖场(户)预警
(一)对超过72小时未落地核销检疫证明的目的地养殖场,进行预警。
(二)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90天未动态更新,进行预警干预;超过180天的,限制出证。
(三)对申报检疫数量超出存栏量的养殖场(户),进行预警。
八、屠宰企业预警
对超过检疫证明有效期48小时未落地核销的目的地屠宰企业,进行预警。
九、官方兽医账号预警
对24小时内切换2个以上移动设备登陆的官方兽医账号,进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