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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3号销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5 17:39
发布者:


 

根据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十环督改指文〔2018〕15号)要求,现将我中心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张湾区伊兰清真屠宰场和大家福屠宰场因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群众多次投诉,整改工作多次逾期,至今未按要求完成,大家福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自2017年11月停运至今,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城市管网。

二、整改目标

伊兰清真屠宰场和大家福屠宰场尽早完成搬迁工作。

三、整改措施

1、确保在2018年8月31日前关闭十堰伊兰清真实业公司牛羊屠宰场、十堰大家福工贸公司生猪屠宰场。

2、加快十堰市屠宰加工场建设进度,确保2019年7月底前建成,两家屠宰场搬迁到位。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接到整改任务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积极协调张湾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实施。按照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6月30日,十堰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牛羊屠宰场、十堰大家福工贸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正式在原场址关闭停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为保障少数民族市民用肉问题,十堰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租用十堰市十宝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场地临时过渡性生产,产生的粪污集中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种植业,没有废水排放,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没有群众投诉。

根据整改要求,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张湾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多次开会协调,并选定搬迁地址,拟在2019年7月底前将两家屠宰场搬迁到位。2018年8月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屠宰企业作为畜禽产品供应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重点,农业农村部为此制定了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规定和标准,很多现有屠宰企业已不适应防控工作需要。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今后一个城市原则上只建设一个畜禽综合屠宰企业,不宜分散建设,考虑到我市城区屠宰企业布局分散且普遍存在建厂时间长、设备老化、规模小、标准低、技术落后等缺陷。为彻底解决城区屠宰企业污染问题,加强屠宰环节规范管理和疫病防控,推进我市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从城区实际出发,按照非洲猪瘟防控的相关要求,依据鄂政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将城区中心不达标的屠宰场全部关闭,对屠宰行业进行集中整合、整体规划,在城郊(张湾区柏林镇)另行选址,统一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猪、牛、养、禽综合屠宰加工园区,届时将因环保问题需要搬迁的两家屠宰企业纳入其中一并建设,既解决了屠宰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又对城区屠宰企业进行了规范,提升了档次。目前,市屠宰综合加工园区正在加快施工建设,预计2020年建设完成。

五、整改效果

十堰伊兰清真实业公司牛羊屠宰场、十堰大家福工贸公司生猪屠宰场已于2018年6月30日关停,群众反映的噪声和恶臭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已解决,搬迁问题已纳入城区畜禽屠宰加工园区综合规划。将伊兰清真、大家福两家屠宰场纳入十堰市综合屠宰加工园规划建设后,一是避免了伊兰清真、大家福单独建场造成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二是解决了城区屠宰企业过去各自为阵,分散建设,污染面大难治理的问题;三是便于行业规范管理和疫病防控,更有效的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城区屠宰企业集中统一到一个地点,不再分布各区,便于城市规范管理,更有利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共7天)书面形式向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屠管科反映。

联系人:马登清 0719-8626717

 

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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