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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11 23:51
发布者:

  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本机关编制了《十堰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十堰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政务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址:http://www.syxmsy.gov.cn。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将在政府信息形成和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机关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将不予以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626951,传真号码:0719-8626252,通讯地址:十堰市东岳路25号,邮政编码:442001。

  (三)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十堰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syxmsy.gov.cn)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事务。

  (四)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的期限,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告知需要补正事项,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可以向十堰市监察局举报。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和《办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本机关违反《条例》和《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十堰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十堰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描述

  信息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箱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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