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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畜牧兽医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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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01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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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畜牧兽医业务工作一起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细化到工作岗位和具体人员,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与年终考评挂钩。二是组织宣传教育,提高公开意识。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周密的学习和宣传计划。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传达《条例》的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事项。并结合实际工作,采取以会代训、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及文件,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边实践边总结,紧密结合畜牧兽医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260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有关政策规定;畜牧业扶持奖励政策的落实情况;有关财政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畜牧兽医部门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十堰市畜牧兽医信息网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1、涉密类文件;

  2、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对外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办法。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十堰市畜牧兽医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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