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61”产业强农计划》,经市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现拟定《2017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草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请财政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如无不妥,我局将呈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附:《2016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草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十堰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草牧业发展专项资金
使 用 方 案
加快草牧业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产业化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政府“十三五” 《“61”产业强农计划》,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草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发挥经济效益,现制定《2017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草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使用原则
2017年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绩效考核、提高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项目资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领社会资本投向草牧业,促进我市传统畜牧业向现代草牧业转型跨越发展,为确保“十三五”末把草牧业培植成综合产值过百亿的骨干产业起好步、开好局、奠好基。
2017年草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下三个环节:
1、优质牧草种子采购;2、草牧业发展示范大户奖励;3、优质牧草种植技术培训。
二、项目建设安排
(一)采购优质牧草种子项目。拟安排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优质牧草种子,无偿提供给当年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种草大户。
(二)草牧业发展示范大户以奖代补项目。拟安排资金40万元,重点支持当年连片种植优质牧草2000亩以上的种养循环发展示范大户,每户奖励资金5万元,共8家。
(三)优质牧草种植技术培训项目。拟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开展优质牧草种植技术培训,全年计划培训两期,共1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