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检验,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产品安全,根据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全市动物检疫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4月3日至11日,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部分县市区乡镇开展了一季度检疫工作大检查。
本次检查抽检生猪定点屠宰场10个,采集屠宰环节环境样品 35个,经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非洲猪瘟PCR荧光检测仪自检,结果均呈阴性;监督抽检产地检疫乡镇 6个,检查组对动物检疫工作中出现的不足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一步,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对照整改,共同推进我市检疫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