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地出现了销售、购买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的情况,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情况涉及外来物种防控,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2020年制定的生物安全法,已对外来物种防控作了规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外来物种防控作了规定,明确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进入野外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臧铁伟说,即将提请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外来物种防控措施,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还增加规定,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